各县(市、区)总工会,中央、省驻揭和市直有关单位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省劳模专项补助金工作。
一、老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
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发放对象是收入较低的省部级老劳模(老劳模指在1980年及以前受表彰的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月补助标准线参考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所在地退休金或者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制定,月补助额为劳模月平均收入低于月补助标准线的差额部分(2024年我市全国、省劳模生活困难月补助标准线为2395.53元)农民劳模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无固定收入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报,补助标准为每月800元。
二、老劳模医疗帮扶补助金
医疗帮扶补助金发放对象是因省部级老劳模本人或家属患重大疾病或年度累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达到劳模大病起付线(2024年我市全国、省劳模大病起付线为5000元),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较重的,重点帮扶身患重病、自付医药费用较多的老劳模。
三、特殊困难帮扶金
特殊困难帮扶金的发放对象是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存在劳动功能障碍或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和帮扶的省劳模和省部级老劳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总工会办公室《通知》和《广东省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粤工总(2022)22号)等规定,认真调查核实、严格把关,做到精准帮扶、有效帮扶,把困难帮扶资金真正用到困难劳模身上。
(二)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申报与发放审核程序,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严禁扩大发放范围,严格控制帮扶面,不得擅自提高补助标准。
(三)省总工会、市总工会审定后,省劳模专项补助金将拨到各县(市、区)总工会,由各县(市、区)总工会拨给辖属具体帮扶对象。中央、省驻揭和市直单位的帮扶对象,由市总工会直接拨付。各地要坚持以银行卡(存折)方式发放,将补助资金直接汇入帮扶对象个人银行账户,不得截留、挪用、冒领。
(四)各地各单位应于10月20日前将帮扶申报表(纸质版和原件扫描件)、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和原件扫描件)、汇总表(纸质版、原件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文档)等报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联系人:许佳媛 联系方式:8768684
电子邮箱:jyspmb@126.com
附件:1.广东省老劳模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2.广东省老劳模医疗帮扶补助金申报表
3.广东省劳模特殊困难资金申报表
4.2024年广东省省部级老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申请汇总表
5.2024年广东省省部级老劳模医疗帮扶金申请汇总表
6.2024年广东省省级劳模特困帮扶金申请汇总表
7.医疗费单据明细表
8.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劳模专项补助
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揭阳市总工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