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产改办〔2024〕3号
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
经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4年揭阳市产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揭阳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 6 月 25 日
2024年揭阳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百千万工程”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强化合力,持之以恒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一、强化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一)持续强化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凝心铸魂跟党走、团结奋斗新征程”“劳模工匠宣讲党的创新理论”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举办劳模工匠座谈会、宣讲会,宣传劳模工匠人才在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党建工作。着眼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以生产一线工人、技术能手、业务骨干为重点,持续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国企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对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权益、促进自身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探索完善“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有效机制,持续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以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为重点不断提升“两个覆盖”质量,团结凝聚广大产业工人听党话跟党走。(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
(三)持续强化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注意产业工人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占有一定比例。充分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机构作用,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持续实施以“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非公企业建制行动,逐步提高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建制率。推进“工会代表制”试点全面铺开,深化新业态领域民主管理。(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强化技能人才薪酬指导,出台重点产业行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强化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激励导向,提高产业工人待遇水平。指导市属企业建立健全以岗位价值和劳动力市场工资价值为依据,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体系。鼓励在技术技能、生产一线和苦脏险累岗位设置科技专项津贴、技能津贴等津贴补贴。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五一劳动奖、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先进推荐评选中,加大产业工人选树表彰力度。开展第十七届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评审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充分发挥产业工人主力军作用
(五)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主动融入服务市委工作部署,围绕产业科技创新、制造业当家等重大任务,充分发挥产业工人在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中的主力军作用,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和技能支撑。围绕绿色石化、海工设备等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产业,继续开展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助推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高端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对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扶持力度。全面开展“劳模助企行”专项行动,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打造命名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充分激发全市职工投身高质量发展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潜能,广泛开展“五小”等群众性创新创造活动,组织动员广大产业工人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数字化改革,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强对职工优秀创新成果的推荐、运用与宣传,支持产业工人参评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专利奖、职工创新补助资金项目和市科学技术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展厅建立科普场馆,对公众开放,充分展示科技创新成果。(市总工会、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
(七)加大工匠人才培养力度。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面向各行业选树一批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增强产业工人荣誉感。贯彻落实《大国工匠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推荐“大国工匠”“南粤工匠”培育对象,培养揭阳工匠人才。持续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开展工匠学院体系建设,做优做强“求学圆梦”行动等品牌,加快培养符合新质生产力要求的新型劳动者队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继续实施市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强化职业院校内涵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岗课赛证融合育人,持续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创建现代产业学院,培育产教融合试点企业,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实施技工教育“强基培优”计划,通过“岗位+培养”形式推行学生学徒制、技培生学徒制培养,加快培养掌握新技术新技能的产业“新工匠”队伍。聚焦制造业领域,加大职业培训数字资源开发力度。用好“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广东远程职业培训平台,为广大产业工人提供免费线上培训服务。(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改进产业工人评价方式。深入推进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促进用人主体、培养主体、评价主体融合发展,形成招生、培训、认证、就业一体闭环的产业技能人才培养供应链。全面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资质,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实施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技术职称比照认定制度。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完善管理、技术、技能等多通道职业序列,打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揭阳职业技术学院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产业工人维权服务
(十)维护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深入实施就业民生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强化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实施薪酬提升计划,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人工成本监测分析制度,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调查评估工作,推动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持续开展全市新业态工会工作六大行动,做实做强新业态行业工联会,推动落实《广东省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用工协议参考文本》。大力建设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机制,深化“法院+工会”“劳动仲裁+工会”等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劳动者申诉渠道和争议协商平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进一步放开放宽落户限制,畅通劳动力要素流动,解决好农民工进城落户的需求。推广应用电子居住证,为异地务工人员享受当地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保障。持续开展送温暖、智送清凉、爱心妈妈小屋、爱心托育托管等工会工作,积极推进各级职工服务站点、工人疗休养基地、幸福企业等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挥协调小组平台机制作用
(十二)强化工作协同。落实全国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意见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落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机制、培训交流机制、分类指导机制、督查考核机制、产业工会作用发挥机制,强化工作合力。召开全市推进会、领导小组会议、联络员会议,举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专题培训班。支持指导各县(市、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着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示范带动作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制定《关于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动非公企业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继续在市、县(市、区)开展“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举办经验交流活动。(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常态化宣传。支持创作工业口述史,推动创作更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文艺作品。充分发挥产业工人队伍改革专家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智库作用,围绕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题理论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市文联、市社科联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