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粤工办〔2023〕28 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揭阳市总工会、各有关县(市、区)总工会分别对申请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单位进行审核,并初步确定我市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第二批次),现进行公示。如对有关单位存在意见,请致电联系市总工会或各相关县(市、区)总工会。错过漏过本年度申报工作的,请按照《通知》要求,于后续批次申报起止日期内进行申请补办。
一、公示单位名单
揭阳市中富经贸有限公司、广东港银医药有限公司、广东天高食品厂有限公司、广东省福利永兴彩印有限公司。
二、联系电话:
揭阳市总工会:0663-8291893;
榕城区总工会:0663-8636530;
揭西县总工会:0663-5519613;
附:《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粤工办〔2023〕28 号)
揭阳市总工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