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揭阳档案局 发布时间:2018-08-24 00:00 浏览次数:32916 【字体:

各县(市、区)档案局(馆):

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档发〔2016〕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已进入汛期和当前正值档案虫害霉变的高发季节的实际,目前,档案安全管理迫在眉睫。各县(市、区)档案局(馆)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切实做好汛期自然灾害预防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绝对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洪涝、台风及其次生灾害是危害档案安全的重要因素,各县(市、区)档案局(馆)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档案安全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汛期档案安全责任制。要强化担当意识,履职尽责,确保安全防范工作职责明确,措施有效,落实到位,确保档案实体和利用安全。 

二、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一要总结、借鉴以往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档案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要高度关注当前气象灾害预报和汛情发展,进一步提升预警能力。三要加强应急值守和巡查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遇到极端天气或紧急情况危及档案安全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转移或保护重要档案,确保档案万无一失。 

三、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各县(市、区)档案局(馆)要紧急行动起来,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发现危房、库房漏雨、防雷装置失效、排水设施不畅等不安全因素要迅速采取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相关设备及时进行检修、维护工作,严格库房管理制度,有效控制档案库房温湿度,确保汛期档案的防潮、防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渡汛。。

各县(市、区)档案局(馆)接到通知尽快对本单位档案安全保管情况进行自查,市档案局将加强对各地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督查指导。各地如发生档案因灾受损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市档案局监督指导科。

 

 

 

揭阳市档案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