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以及《揭阳市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等要求,市委编办采取“三强化”措施,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审批、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双公示”数据归集,努力提高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助推“百千万工程”建设。
一、强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
依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依法依规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一是着重政策宣传。积极宣传和讲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政策规定、办事流程、服务指南及相关资料等,让前来办事人员充分认识登记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工作程序等。二是着重服务管理。主动对接服务,充分做好线上和线下的业务沟通、详细解答,确保登记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着重办事效率。不断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发证、公告等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实现一次申请即可领证,充分提高办事效率。
二、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审批
不折不扣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在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登记中,严格执行“三张清单”规定,认真进行履职情况审核。审核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行为,对于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激励措施,优先办理,对于失信单位或个人,坚决不予登记。
三、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双公示”数据归集
严格执行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要求做好“双公示”数据归集工作的通知》,充分认识“双公示”信息报送和公示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行政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将“双公示”数据上传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截至目前,共报送信用信息数据631条,确保数据零错误、零漏报、零瞒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施以来,市委编办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报送数据质量和时效,归集数据报送及时率100%,按时按质完成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双公示”归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