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秘科
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机关建设,提升服务协调能力。夯实党建基础,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统筹协调解决编办内部管理运行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转化为效能优势,从而不断优化提升服务协调能力,提高编办整体运行效能。
体改科
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机构编制法定化是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重要举措。但截止目前,除了核定地区总的编制和教育、卫生等领域中央有明确的编制配比标准外,其他领域特别是地方党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配比尚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标准。很多部门一碰到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就老是跟机构编制部门要机构、要编制,甚至有的直接在各种考核、评比等文件上直接将机构编制作为考核、评比的要素,条条干预机构编制。建议在“十四五”期间,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为抓手,研究制订我省行政机关机构编制核定和配备标准,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行编科
推进开发区(功能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坚持把开发区(功能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和突破口,以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和开发区(功能区)功能定位,量体裁衣,因地制宜,通过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管理机构、规范机构设置、属地行政区领导班子兼职、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等方式,不断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建立完善精简高效、运行顺畅的开发区(功能区)管理体制。
严格规范党政机构领导职数。机构编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领导职数管理也应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其核定、调整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责,其他任何部门无权核定或调整。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以《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为主线,党政机构的领导职数管理在遵循“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从严管理、坚持稳妥推进”三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领导职数的要求,并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执行。
事编科
建议提前进行部署谋划,结合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出台具体改革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形成事业单位改革文件体系,明确细化各职能部门任务分工,适时组织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参加改革业务培训会,对市县两级改革工作进行全方位科学指导。同时,成立省级改革协调工作小组,由相关业务处室指定业务骨干全流程进行协调指导,确保改革工作按时高效落地落实。
督查科
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契机,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从省层面出台文件制度,系统梳理和优化机构编制工作流程,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提升新时代机构编制决策水平。同时,制订出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有关法规条例,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工作,打破信息壁垒,推进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动协同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综合信息科
坚持一线工作法,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质量。在重大体制改革工作中,要坚持一线工作法,在吃透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相关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和工作标准,更好指导基层编办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新格局,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登记局
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服务质量要保证、登记质量不放松、原则问题不让步”的思想意识,严格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促进我市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走向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