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机编办函〔2018〕42号
关于做好承接省政府下放委托行政职权
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已印发实施。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由我办牵头组织做好78项省级行政职权的承接、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切实做好调整实施层级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纳入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事项的标准化编制工作,向社会公开。
(三)请各相关单位将承接事项落实情况于3月15日前书面反馈市编办,由我办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请登录邮箱:jybb003@126.com;密码:8768003)
(联系人:陈华创,联系电话:8768003;传真:8768683。)
揭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